讨债未果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因公司遭遇客户赊账,女经理郭某数次追讨未果后,聘用讨债公司采用暴力、恐吓的方式非法拘禁赊账客户王某。近日,因犯非法拘禁罪,郭某被门头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根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5年2月,一业务员赊销出20多万元货物,但客户一直未结账,郭某数次向客户王某追讨未果。后郭某找到讨债公司帮忙。
据王某称,2015年5月的一天,他在家中接到物业电话要求他下楼挪车,刚下楼却被郭某和几名陌生男子强行推上车。
据检方透露,王某被推上车后,受到了讨债公司的殴打和恐吓。随后,王某向同坐在车后座的郭某求救,郭某却对王某说,让王某有什么跟她兄弟说。
据相关证人证言,讨债公司的人要求王某拿出20万元摆平此事,王某没答应,讨债公司的人对王某便又是一阵拳打脚踢,并恐吓王某不给钱就把他扔到密云水库里。
王某见反抗无用,无奈只能给钱,并在讨债公司人的监视下,逐个给亲友打电话,谎称做生意急需用钱向亲友借钱。很快,几个亲友将钱打到王某银行卡上。
王某被郭某等人强行带到门头沟区一银行取钱。
据银行营业员的证言,由于发现前来办理业务的王某脸部有伤,一根眼镜腿折了,后面还站着两个身材壮硕的小伙子,于是她起了疑心报警。
很快,警方赶到现场,将讨债公司的人还有在外等候的郭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