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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7名农民工投诉被欠薪140万

律师事务所 2016-12-02    人已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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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邵阳市绥宁县湖南长隆置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长隆公司”)绥宁综合大市场项目工地,有27位农民工反映140万余元的工钱被拖欠一年之久,目前仍无结果。更让他们雪上加霜的是,11月14日,他们的住所地门窗玻璃被人砸烂,两人被打破头。

  农民工陈园11月20日告诉记者,因包工头曾朝晖与长隆公司存在合同纠纷,他们所做的工程一直没有结算资金。

  长隆公司负责人匡文智告诉记者,因长隆公司与曾朝晖还没签订正式合同,曾朝晖等人进场施工一直没得到长隆公司允许,长隆公司与被欠薪民工不存在劳动关系。

  对此,不少被欠薪民工质疑,自己和十多台大型机械天天在工地里施工,土方是谁给长隆公司谁挖的?怎么能说他们与长隆公司无劳动关系呢?

  绥宁县劳动局办公室主任谭明松告诉记者,县劳动局已于11月17日向长隆公司绥宁综合大市场项目部下达询问通知书,但尚未得到回复。对于这27位民工反映的被欠薪资一事,县劳动局表示会按程序继续介入调查,如果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不排除会找法院起诉并强制执行。

  合同纠纷引来欠薪

  陈园说,他和工友们在2015年11月后陆续到绥宁综合大市场项目工地干活,包工头是曾朝晖,发包方为长隆公司。27位民工来自湖南、湖北、重庆等地。

  曾朝晖告诉记者,他2015年5月5日和长隆公司签完《绥宁县建材物流园土石方及附属工程施工意向合同》,并应长隆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密要求,将300万元意向合同保证金汇入其私人账户。转账业务存取凭证显示,2015年5月7日,曾朝晖确向朱密转账300万元。

  曾朝晖2015年5月7日向朱密转账300万元的单据。

  曾朝晖称,签订意向合同后,长隆公司方曾口头承诺,让曾朝晖的农民工先做事,合同马上就会签下来。然后他们就进场施工。

  曾朝晖的合伙人孟广11月27日告诉记者,因转账时算双方并没有签订收据,后朱密称此300万元为其私人向曾朝晖所借,并非保证金,故一直未签订正式合同。

  按照意向合同,土石方工程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护坡、水渠等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

  孟广12月1日称,甲方(长隆公司)尚未支付一分钱工程款,自己与曾朝晖已为此垫付了140余万,后来,上述意向合同被长隆公司以曾朝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为由单方面解除,对此,曾朝晖于今年9月向绥宁县人民法院起诉长隆公司。

  曾朝晖告诉记者,长隆公司一直不给自己结算工程款,自己已为该项目施工负债累累,想从缴纳的3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拨付部分付清农民工工资,却遭长隆公司方面拒绝。

  长隆公司负责人匡文智对此表示,因曾朝晖在和长隆公司签完《绥宁县建材物流园土石方及附属工程施工意向合同》后,未按时交纳300万保证金,故该意向合同已被解除,之后双方也没有签正式合同。其团队进场施工并未征求其同意且自己并不知情,故长隆公司与被欠薪民工无劳动关系。

  曾朝晖对匡文智的说法反驳,如果没有签合同,自己怎么可能带领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年多?十多台大型设备天天摆在那里,民众天天可以看见,不是在为他们打工又是在为谁?如果没有对方允许,工人们又有何能力占据长隆公司股东绥宁县龙林水泥公司(下文简称“龙林水泥公司”)房屋一年之久?

  冲突中两工人受伤

  工钱拿不到,曾朝晖的施工人员却在今年11月10日收到龙林水泥公司下发的撤离通知书。通知书要求施工人员三天内搬离,否则将采取措施,一切后果自负。

  11月10日,龙林水泥公司向曾朝晖下达的搬离通知书。

  多名被欠薪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施工时的住所是“龙林水泥公司”原办公楼,当时是经过对方同意,民工们自行接好水电、安好门窗住进去的,至今已有一年。

  民工们说,这份限期撤离的通知书,是促成11月14日工人与长隆公司发生冲突的导火索。

  农民工陈园和雷刚强告诉记者,11月14日早晨8时许,雷刚强在床上睡觉时听到楼下有人喊道:“赶快下来,有人要拆房子了。”他随即迅速穿衣跑下楼,看到声称要拆房子的,是长隆公司工作人员朱海飞等人。

  陈园称,双方理论不成,朱海飞他们就叫来挖机,准备强拆,随后就把挖机斗伸到二楼,但当时住在二楼的民工们大多已经起床,站在楼上不让他们拆,朱海飞方见从二楼强拆不成,就下令从一楼开始拆。

  陈园说,一楼存放有20吨柴油,守柴油的工人保护柴油不让拆,挖机将挖掘斗伸到该工人头上,称要“拍死他”。

  随后陈园见匡文智前来,双方开始协调。陈园说,在协调气氛缓和时,朱海飞突然拿起大锤,直接冲到二楼,将工人们住房的玻璃窗户一路砸烂。

  雷刚强说,当地村民组组长苏再永怕出事,将大锤从朱海飞手中抢走,朱海飞又拿起砖头砸玻璃,他和其他民工一直拦着他不让他砸,推搡中,雷刚强和陈园受伤。

  事后,雷刚强被送往绥宁县人民医院救治。据邵阳市莳竹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邵莳司鉴所[2016]临鉴字第355号、358号的鉴定意见显示:雷刚强因外伤致头皮挫裂伤与右腰部软组织挫伤;陈园受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挫裂伤。二人均构成轻微伤。

  二人指认,是朱海飞持砖头打伤雷刚强。

  陈园向记者提供的绥宁县公安局长铺水陆派出所的受案回执显示,该所已于11月17日正式受理了陈园于11月15日报称的水泥厂殴打他人案。

  劳动局介入调查

  自己被拖欠一年的工资毫无下落,又在11月14日的冲突中受伤,陈园和雷刚强很是无奈。

  雷刚强告诉记者,以前自己只是在电视新闻上听说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想到现在竟落在自己头上。

  陈园提供给记者的工人工资明细表显示,被欠薪的共有27位农民工,他们来自湖南、湖北、重庆等地。有12位农民工至今已工作满一年,其他人工作8个月到4个月不等。个人被欠工资从1.5万元至11.1万不等,而个人已发工资最多的仅5千元。27人累计欠发工资1407866.4元。该工资明细表上有曾朝晖签字确认。

  陈园、雷刚强等27名被欠薪民工已经于11月初向绥宁县劳动局递交欠薪投诉书。该投诉书称:2015年11月份曾朝晖带领我们27名民工陆续进入长隆置业有限公司绥宁原水泥厂工地务工,现今已工作有一年左右的时间,至今累计欠我们27人工资1407866.4元。被投诉单位为湖南省长隆置业有限公司。

  11月22日,绥宁县劳动局办公室主任谭明松告诉记者,虽然曾朝晖确实与长隆公司有合同纠纷且法院正在受理,但由于工人们的工地是在长隆公司绥宁综合大市场项目部,是在给该项目部施工,故该项目部应对民工被欠薪一事负责。

  谭明松说,经查证,长隆公司绥宁综合大市场项目部系长隆公司的分支机构,但两者各自有营业执照。11月17日上午接到陈园、雷刚强等人的欠薪投诉书后,已于当日下午向长隆公司绥宁综合大市场项目部下达询问通知书,但尚未得到回复。谭明松同时指出,该项目部并未向劳动部门缴纳劳动保障金。

  谭明松表示,对于这27位农民工被欠薪资一事,劳动局会按程序继续介入调查,如果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不排除会找法院起诉并强制执行。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到外地来只想多赚点钱,现在自己已经一年没给家里寄钱了,心里很着急,而被打这事更不敢和家人说,说了之后家人更加着急。”雷刚强担心,工资拿不到回家过年怎么办?现在连回家的车费都没有,“希望政府能出手早日为我们讨回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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