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粤府明电[1999]35号)转发给你们。
今年以来,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情况很不理想。1-10月份,我市共发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238宗,死亡136人,重伤12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轻微下降1.65%、6.85%和2.4%;发生交通道路事故10140宗,死亡1226人,伤9876人,直接经济损失4781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5%、20.43%、56.89%和11.79%;发生火灾事故230宗,死亡56人、伤90人,直接经济损失2014.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0.9%、50%、67.9%和41.5%。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死伤人数稍有下降外,交通道路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死伤人数和经济损失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特别是10月份,连续发生了两宗重大火灾死亡事故,给我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目前,澳门回归在即,春运工作亦即将展开,为扭转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局面,确保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级领导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高度和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在经济建设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采取一切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级领导要把防止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积极想办法,采取强硬措施,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人员密度大的场所的事故防范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及油库、石油加工、化学危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企业和大型重点工程施工场所的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事故隐患。对不能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坚决果断地予以关闭。
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尤其要大力抓好镇、街、村、社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和书面上,要切实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
五、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见附件)。各级领导必须亲自挂帅,精心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同时,要发动全市市民,开展查隐患、防事故的群防群治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于12月22日前,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
附件:广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广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检查要求
(一)各级领导必须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并带头深入生产现场,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近年底,各级领导工作都十分繁重。但我们的各项工作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一切没有安全生产作保证是难以实现的。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家园的人们何来安居乐业?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出“责任重于泰山”、“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工作越忙,任务越繁重,越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因此,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必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人民生活的关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要克服畏难情绪,防止思想松懈。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直抓得很紧,各部门开展的各有侧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连续不断。部分领导,特别是基层领导产生了畏难厌倦的思想,对检查工作或马虎应付,走过场;或只查不改;还有部分认为自己长期未有出事,安全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再查也是一个样。因而导致检查工作不落实,检查效果差。10月份以来,我市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不断,充分说明了我们的检查广度、深度还不够,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还不够。因此各地、各部门、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上重视这次大检查,扎扎实实地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在职能范围内做好检查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是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综合性工作,不是单靠一、两个部门就能够做得好的。在这次大检查中,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共同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1.石油化工、烟花炮竹、打火机、液化石油气、油库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企业。
2.重点工程如内、外环路、地铁、九运会场馆等及拆除工程。
3.大型商贸集市、学校、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影剧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尤其是如高第街、清平市场、濂泉路服装批发市场等与民居混存,存在着仓储、家庭式作坊的集市。
4.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
5.露天采石场。
(二)检查内容:
1.贯彻国务院(“12.1”、省政府“11.30”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村、社、企业等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各级领导带头深入生产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
3.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型外资、私营、乡镇等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4.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前段时间安全检查中已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安全监督管理力量配备和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镇、街、村、社配备安全管理干部的情况。
6.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重点查处各类瞒报事故的行为,对瞒报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重罚。
7.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重点检查“11.9”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形式
(一)检查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二)检查形式:以企业自查为主,上级主管部门复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抽查,上级主管部门的复查和市的抽查可与企业的自查穿插进行。
各区、县级市政府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检查的形式和步骤。
(三)各区、县级市、各待业主管部门请在12月22日前先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和两次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