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
自2014年起,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即公司股东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股东不需要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足全部注册资本,而是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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