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应届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条件和办理流程。201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毕业一年内的往届生、暂缓就业两年内的学生】入户深圳的条件和办理流程指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个人申办接收院校毕业生是指符合我市当年度毕业生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个人名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办理时间
2014年1月20日起全年度工作日。
二、接收应届毕业生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档案在生源地的,只能通过改派。
三、应届毕业生引进申报材料
(一)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拿到相关证书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毕业生身份证(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迁到学校的,提供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提供家庭户口有户别户号页及个人页
四、应届毕业生引进办理的大概流程
(一)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表交人事代理机构测评(入户信息测评表请加Q Q :1031353833索取)
(二)测评符合,提交毕业生申报材料:(材料可快递或本人直接交到人事代理机构)
(三)交定金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整理材料申报、审核通过十五个工作日深圳市出毕业生接收函。
(五)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并交清人才引进费用。
(六)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应届毕业生到毕业院校、暂缓就业期内的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开报到证后,档案是直接寄到深圳人才市场的),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七)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备齐两证复印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接收函,交给我们办理报到手续
(八)毕业生到代理机构领取材料到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013年度毕业生改派具体操作请咨询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应届生身份接收入户比往届生身份的积分入户容易,费用较低,办理时间较短,可以走应届生入户的通道,就尽量不要走积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