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算是一种强制措施,只会出现在法院判决之前,与刑罚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嫌疑人在办理取保候审之后,有证据可以证明其犯罪事实的,那么就会判刑,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如果经过侦查后,嫌疑人确实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也就不会判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只办理了取保候审,那么就不会记录到个人档案。但如果在取保候审之后,被判处了刑罚,个人档案就会有犯罪记录。个人档案与取保候审是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