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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

律师事务所 2024-09-24    人已阅读
导读:特别法人,是指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既不属于营利法人,也不属于非营利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那么具体特别法人都有哪些人呢?律师事务所为您具体分析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

  机关法人:包括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主要在农村地区从事合作经济活动。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

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机构虽然可以提供专业服务,但不具备法人资格。

  以上就是关于“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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