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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律师事务所 2024-10-29    人已阅读
导读: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包括哪些?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种类有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③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律师事务所下文为您带来更加详细的介绍。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的疾病。

  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撤销婚姻的对象是因胁迫或其他法定事由而成立的婚姻,目的是使婚姻自始无效;法定事由包括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请求权人通常是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请求权通常需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婚姻后,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不存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但涉及财产和子女的问题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离婚的对象是已经合法成立的婚姻,目的是解除婚姻关系;法定事由主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权人可以是婚姻关系的任何一方;离婚请求权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行使;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双方需要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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