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90个试点法院于今年5月份全面启动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初显成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据了解,小额速裁具有简易、便利、快速等诸多特征,可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是实践司法为民的现实需要。
试点法院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不但同意选择适用小额速裁,还明确表示,愿意放弃法院指定的答辩期和举证期,希望法院尽快处理。最终,该院开庭不到30分钟,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杜万华表示,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个体乃至群体性利益冲突日渐增多,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不断增多的各类民事案件与有限的审判资源之间的矛盾。小额速裁则可利用其简易、方便、快捷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基层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小额速裁在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审判力量搞好专业化审判,是新时期法院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积极应对不断涌现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有力举措。
“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是‘方便诉讼’原则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一种创新表现,其最大亮点之一在于充分保障当事人对诉讼过程的参与。”杜万华说,最高法指导试点法院在工作中要严格保证当事人对于小额速裁的知情权、程序选择权,保护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的积极性,特别要保证当事人对小额速裁裁判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